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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建筑工程

     公司擁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

    1.企業資產 

   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。

     

    2.企業主要人員

    (1)建筑工程、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 少于 5 人,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4 人。

   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 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 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,且結構、給排水、電氣等專業 齊全。

    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 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機械員、造價員、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。

    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 少于 30 人。

    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 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。

     

    3.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

    (1)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業、民用建筑工程;

    (2)高度 7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;

    (3)建筑面積 1.2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、民 用建筑工程;

    (4)單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。

     

    注: 

    1.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、工業建筑工程、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、通信、管 網管線等設施工程。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、主體結構、建筑屋面、裝修裝飾、建筑幕墻、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、通風與空調、電氣、消防、防雷等 配套工程。

    2.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、給排水、暖通、 電氣等專業職稱。

    3.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,應由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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